关于征集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函
教高司函[2015]48号
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产业急需人才,自2014年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积极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产学合作育人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向企业征集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的意义
为高校与企业双方搭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平台。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立项并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项目的实施
项目实施步骤:企业提交项目指南;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高校自主申请;企业评审立项;高校组织项目实施;企业组织验收。具体进度安排为:
——2016年3-4月,企业将项目申报指南提交我司;
——2016年5月,我司发布项目指南;
——2016年10月,企业组织项目评审;
——2016年11月,企业将项目立项情况报送我司备案。
三、项目的类型
1.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详见附件1);
2.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详见附件2)。
四、企业参与项目的具体要求
1.请有意向参与项目的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实施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或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选择一项、两项均可),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指南》和《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报送至duweilgc@moe.edu.cn。
联系人: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 杜韦;电话:(010)66096435。
2.项目申报指南可参见《关于公布2015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25号)(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506/t20150619_190769.html)。
附件:1.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简介
2.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简介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5年12月10日